道路

道路运输管理处
公路管理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连市交通口岸职业技术学校
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高速公路管理处
出租汽车管理处
道路客运管理处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www.dltaxi.dl.gov.cn)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系大连市交通口岸管理局所属的全民行政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办公地点: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56号,邮编:116011。全处现有职工48人,班子成员:处长:周华,党委书记:王维斌,副处长:李长伟。
    大连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始于1986年。1990年11月,根据行业发展规模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正式成立。目前,处下设办公室、稽查科、业务科、城区管理科、县区管理科、中山管理科、西岗管理科、沙河口管理科八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全市12300多台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办理、经营资质的审查、出租车营运秩序的管理、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和经营管理、规范服务的指导。在管理和服务中,本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公开透明,廉洁自律,竭诚服务,热情周到,管理到位,优质高效的原则,抓好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大连市出租汽车行业已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二○○一年、二○○二年连续两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行业的光荣称号,二○○三年一月被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的光荣称号,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先后被评大连市先进集体,大连市行风先进单位,辽宁省学雷锋先进集体,建设部规范服务优胜单位,并于二○○三年十一月获得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愿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竭诚服务、追求卓越”的品牌意识,为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宾朋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工作职能

一、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调研、论证和上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行业法规的修订、起草、上报,经立法机关批准后,负责宣传,组织实施;
三、行业规范服务标准的制订,组织推广、落实和考核;
四、经营资质的审核、评定;
五、营运证照的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
六、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的稽查、管理和对违章行为的查处;
七、营运场站的规划、建设和场站秩序的管理;
八、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提出、论证和报批;
九、制订行业营运车辆选型,确定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技术标准;
十、营运车辆、各种营运证照的年度审验;
十一、计价器选型、功能技术标准的制订、安装、维修和建档管理;
十二、行业优质服务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组织和先进的评选;
十三、市大型商贸文化活动中,对出租汽车接待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
十四、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的组织及有偿使用金的收缴;
十五、对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深化改革和转化经营机制工作进行指导;
十六、对出租汽车协会工作进行指导;
十七、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处长:周华
副处长:李长伟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